工信部规〔2021〕18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省会城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有关中央企业、行业协会,有关单位:
现将《“十四五”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施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
2021年11月17日
《“十四五”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》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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